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ENGLISH - FRANGAIS
加为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 中欧协会 | 工作动态 | 走进欧洲 | 商务中心 | 商 务 桥 | 文化交流 | 中欧资讯 | 城市风采 | 资料室 | 邮 箱  
   
   当前位置: 中国欧盟协会网 中欧协会 协会介绍 → 中欧协会赞助办法(草案)
 
中欧协会赞助办法(草案)

  第一条 为更好地开展本会工作,利用社会资金服务于中国和欧盟之间的友好合作,并考虑到赞助人的利益,根据中欧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之条件,赞助本会活动的团体和个人,均可以成为本会赞助会员。赞助会员权利同于普通会员。

  第三条 赞助会员资格须经秘书处建议,报请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赞助会员可以立项赞助,也可以统一赞助。赞助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具体事宜由秘书处视情况决定。赞助人和本会双方应签订赞助协议。

  第五条 每笔赞助最低为5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由秘书处统一接受,并向赞助人颁发赞助会员证书及感谢状。赞助会员分甲、乙、丙三个等级。5万元以上为丙级赞助会员,10万元以上为乙级赞助会员,50万元以上为甲级赞助会员。

  第六条 赞助款项由预算和审计委员会监督其使用情况,并定期向赞助人和常务理事会报告。

  第七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会享有。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下一篇:中国欧盟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草案)

上一篇:中国欧盟协会章程

    相关文章
    相关留言 (请在这里发表您对我们的建议和需求,谢谢!)
用户名: mail: 验 证: 查看所有评论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Copyright © 2004 ceu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欧盟协会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50181号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04365号
服务电话:(+8610) 6506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