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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1993年11月24日有关法国房地产经销的官方公报的规定,法国对房地产经销持开放的态度,允许外国企业和个人在法国从事房地产经销,但有一些针对外国企业或个人的规定:  一、提交身份和国籍证明文件或者由所在国主管部门颁发的近期3个月之内的同等效力的文件;

  二、提交学历或其他资历的证明文件;

  三、颁发上述学历或其他资历证明的机构要出具有关文件证明其有关房地产经销的培训是在大学、高等或中等教育机构里完成的,并且指明其受培训的期限;

  四、负责培训的机构必须出具文件,证明其在培训期间理论学习和实习的内容及相应的时间;

  五、所在国主管部门证明其获得的学历或资历可以使其从事房地产经销;

  六、如果有必要,还需所在国主管部门出具文件,证明其可以全时制地从事房地产经销;

  七、必须提交工作证书,证明其在所在国是从事房地产经销业务的;

  八、必须有文凭或证书能证明其接受过法语教学;

  九、如果申请在法国从事房地产经销者所接受的培训与法国本土有关的培训存在实质上的不同,法国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能力考试或相应培训,而申请者须在2个月内作出决定是进行能力考试还是接受相应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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