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吸引外资主要涉及生产和金融等领域,总体上看,法国实行的外资政策具有积极和稳妥两个特点。 法国外资政策的积极性,主要表现在它能够不断适应新环境的变化。80年代以前,法国实行的外资政策基本上是限制性的,外国企业很难在法国投资,法国企业对外投资也受到诸如外汇管制方面的限制。随着欧洲大市场建设以及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法国主动调整外资政策,及时修正了一些过时的规定,使外资政策不断适应了法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法国主管引资的机构-法国引资网络对法国外资政策作了这样的描述:法国政府一直在关心如何改善和简化吸引外资的法规措施,对外资的控制也不断简化。按照法国的规定,由外资控制的企业,如果其资本或经营活动发生重要改变,只要求该企业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政府部门;外商投资超过1000万法郎,不论其是开办企业、分公司,还是这些投资项目的清算,也只要求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
法国外资政策的另一面是它的稳妥性,这主要体现在法国对外资进入法国市场,尤其是进入法国金融市场不断完善法规上的“游戏规则”。法国在市场开放的同时,又有相应的管理措施跟上,保持着开放与管理这一砝码的平衡。目前,法国在某些领域对外商投资仍然实行着控制,这些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军事部门的活动、公共事业部门的活动以及事关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活动,法国要求上述有关投资需事先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报。
法国在放宽吸收外资以及鼓励吸收外资方面制定的方针措施主要有:
(一)地区发展政策
目前,法国领土整治部和地方政府对在法国工业和服务业投资的外国企业给予财政支持。
资助的主要形式有:
1、 领土整治补助金(PAT)
法国领土整治的目的在于帮助落后地区发展经济,外国企业投资法国落后地区有助于当地增加就业和创造财富。因此,凡在山区、边远地区以及其他落后地区投资的外国企业可以得到领土整治补助金的资助。这项措施也适用于在法国其他地区投资设立的科研中心项目。
2、 地方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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