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底,竞争委员会工作人员中预审与诉讼部人员占51%,为报告员服务的秘书占10%,管理层占8%,其他后勤、人力资源等部门人员占31%。当年预算为1140万欧元,其中890万为人员费用,250万为机构运行费用。
经济财政就业部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长和该司的几位处长也根据政令成为政府驻竞争委员会的专员。
2. 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
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为法国经济财政就业部下属部门,其三大核心任务之一即对市场竞争秩序的调控。
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既有设在巴黎的中央机构,也有23个大区级派驻机构,再往下设有101个省级分支,工作人员共计近4000人,如此众多的人员构建了遍及全国的调查署网络,根据法律授权,他们可以收集到所需要的税务等各方面详尽资料。在巴黎总司下共设与竞争事务有关的三个办公室:B1办公室主管垄断行为,B2办公室主管限制竞争行为与法律事务,B3办公室主管集中与援助事务。
二、自2005年以来在合作框架下的进展
在法国,竞争委员会与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同为对垄断行为具有管辖权的官方机构,根据2005年1月28日签署的《合作纲领》,他们有着明确的分工与协作,在竞争委员会报告员和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调查员的关系、调查时限、预审时限、培训、宽大处理程序以及双方在欧洲竞争事务管理机构网内的关系等方面都作了书面形式的约定,以提高维护公共经济秩序的效率。
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的职能是:通过它遍布在全国的调查稽查分支部门发现限制或规避竞争的行为,并将材料报告提交给竞争委员会请求审理。而竞争委员会则对案件进行预审、定性、对限制竞争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同时,竞争委员会也可以根据需要主动请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展开调查。
通过这一定义,一个普通案件所经过的程序是:先由利益受损方、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部门中的一方或多方向竞争委员会提出申诉,竞争委员会向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发出调查指令,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的调查员展开调查,根据调查员搜集到的材料,竞争委员会的报告员形成预审文件,竞争委员会的委员据此进行判决。
1. 报告员和调查员的关系
在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司应竞争委员会的要求而完成的调查中,共有三个时间段:开始、进行与结束。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