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现行第五共和国宪法系1958年9月28日公民投票通过,10月4日生效。这是法国第16部宪法。曾于1960、1962、1963、1974、1976、1992、1993、1995和2000年多次修改。最新宪法修正案规定,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并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在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暂行总统职权。按西方政治体制的划分,法属于半总统制。但在总统、总理属同一党派的情况下,法实际上是总统制。
【议会】实行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制,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直接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本届议会于2002年6月产生。议长让-路易·德勃雷(总统多数派联盟),属人民运动联盟。根据2003年7月7日法国民议会通过的参议院改革法案,自2004年起参议员任期由9年缩短至6年,2010年总席位由321人增至340人,每三年改选一半。由国民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本届参议院于2001年9月23日进行参院部分选举,选出102名议员。现任议长克里斯蒂昂.蓬斯莱(ChristianPONCELET),属保卫共和联盟。
4个海外省是:瓜德鲁普、马提尼克、法属圭亚那、留尼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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