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您的位置: 中国欧盟协会 走进欧洲 德国 → 柏林墙
柏林墙
日期:2007-12-04 11:24

柏林墙的由来

        柏林墙的正式名称叫"反法西斯防卫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和东西方冷战关系的产物。

        1945年5月8日,纳粹德国投降。战败的德国不仅丧失了战前和战争期间吞并的别国领土,而且根据1945年美、英、苏三国克里米亚声明和波茨坦协定,东普鲁士和奥得--尼斯河以东的约11.4万平方公里的德国领土分别割让给了苏联和波兰,其余的德国领土和首都大柏林市则由美苏英法4国分区占领,建立4个占领区,并由4国组成“盟国管制委员会”,接管德国的最高权力。

        尽管在战后关于德国的国际文书中,有关各国都表示要保持德国的统一,使德国在清除纳粹和军国主义之后成为一个和平民主的国家,但是,由于东西方盟国的立场不同,目的和利益迥异,对各项协议都作有利于自已的解释。于是围绕着实施波茨坦协定、恢复德国统一以及西柏林问题,4大国及其占领区内的各派政治力量展开了尖锐复杂的斗争。

        随着东西方冷战的加剧,美苏由战时的盟友变为竞争对手,苏联占领区和西方占领区各自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德国的分裂也一步步成为现实。

        1947年至1949年期间,美、英、法先后将其在德国西部的占领区合并,召开西占区立宪议会,制定临时宪法,实行货币改革,用西马克取代原来的帝国马克。1949年5月10日,西占区立宪议会决定以波恩为首都建立联邦国家,5月23日通过《基本法》,即临时宪法,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

        在苏联占领下的德国东部5个州,1946年4月举行了乡镇、区州的选举,建立了相应的各级议会和政府,由德国共产党和社会民主党合并而成的德国统一社会党在各级政权机构中居主导地位。

        1949年10月7日,苏占区的德国人民委员会宣布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至此,在德国土地上形成了两个德意志国家。

        分裂后的德国,处在东西方政治、军事较量的漩涡之中,成为在欧洲相互对峙的两大军事集团的前沿。1954年10月,联邦德国同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翌年该协定生效,西德结束被占领状态,成为主权国家并加入了北约。几天之后,5月14日,以苏联为盟主、包括民主德国在内的东方军事集团--华沙条约组织也宣告成立。在此后的长时期中,德国的分裂被视为战后欧洲秩序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 2 3  下一页   

下一篇:米歇尔教堂
上一篇:德国当地主要大企业
    相关留言 (请在这里发表您对我们的建议和需求,谢谢!)
用户名: mail: 验 证: 查看所有评论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 2004-2008 中国欧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