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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年版)
日期:2008-02-19 19:38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

(2007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目 录

  第一部分 出国前特别提醒

  第二部分 出国后特别提醒

  第三部分 领事官员可以为您做什么

  第四部分 领事官员不可以为您做什么

  第五部分 寻求领事保护的常见问题

  附录一  外交部领事司联系方式

  附录二  国家有关部委局的官方网站

  附录三  中国部分驻外使领馆联系方式

第一部分 出国前特别提醒

  > 了解您的旅行目的地国。尽可能收集目的地国的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艾滋病、流行病疫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 登录外交部网站www.mfa.gov.cn,查询中国各驻外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了解在其周边国家的中国使、领馆的地址与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 检查护照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以免因护照有效期不足影响申请签证,或因在国外期间护照过期影响行程。

  > 办妥目的地国签证。确保自己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而无需说明理由。

  > 核对机(车、船)票。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 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保险。您将要面对国外陌生的环境,存在一些安全方面的隐患,而国外医药等费用普遍较高,建议您选择合适的险种,以防万一。

  > 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并随身携带接种证明(俗称“黄皮书”)。有条件的话,最好做一次全面体检。

  > 严禁携带毒品、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及前往国禁止携带的其它物品等出入境。

  > 注意目的地国海关在食品、动植物制品、外汇等方面的入境限制。如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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