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税负
在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最主要税负包括:可作为成本扣除的约15%至20%的营业税、25%的公司所得税和在此基础上加征的5.5%的团结附加税。这样,根据公司选址不同(各地营业税稽征率不同),企业的实际总税负约在37%至41%左右。具体情况如下所示(以工商营业税税率为20%为例,单位:欧元):
10000 <——税前利润 — 2000 <——营业税(税前利润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