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欧盟成员国,意大利执行的是统一的欧盟共同贸易政策,但有关进口商品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检疫方面的标准,则是将欧盟的指令转换成本国法规后再执行。意大利生产活动部贸易政策司代表意政府参与欧盟对外贸易政策的制订,但其它政府部门和有关商会、行业协会等都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供生产活动部在参与制定有关贸易政策时参考。有关进出口贸易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都以政府官方公报形式向外公布。一般情况下,意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进出口贸易不做限制,主要进行宏观政策性指导。
意大利目前执行的欧盟共同贸易政策主要涉及关税政策、普惠制待遇、共同进口制度、农产品进口管理、贸易救济措施、出口管制、出口退税等。
一、进口管理
1、关税政策
自1993年1月1日起,欧盟区域内部之间取消了海关,在欧盟区域中货物、人员、服务及资本可自由转移。欧盟各成员国共同组成一个关税同盟,实行共同的关税政策,这一共同关税政策分为共同关税税则管理和关税税率管理两个方面。意大利是欧盟成员国,自然执行共同关税政策。
2、普惠制管理
意大利执行欧盟针对发展中国家制订的普惠制方案。
3、进口配额管理
意大利按照欧盟于1994年3月公布的94/519号法规,对从某些第三国进口的产品进行配额管理,发放配额以许可证的形式加以确认。
4、农产品进口管理
意大利根据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农产品的进口数量进行监督,并在卫生检疫标准、包装和文字说明等方面制订了大量限制措施,保护其内部市场。
二、出口管理
意大利政府实行鼓励出口的政策,一般商品都可以自由出口,政府仅对少数产品实行出口管制。
1、农产品补贴
2、出口退税政策
3、军品出口
意大利是原“巴黎统筹委员会”和现《瓦森纳安排》的成员国,按照瓦森纳安排的控制清单对常规武器与敏感两用产品和技术的出口实行严格控制。
4、出口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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