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只征 10%的税收,而不采用一般公司税率 25.5%。此项税法上的调整目的在于鼓励本国企业和
外国企业对于研发领域的投资。
关联公司间利息税
关联公司间贷款利息收支盈余的有效税率为 5%。对于该盈余额度设有上限,计算方法依据公司平
均年资产净值乘以荷兰法定贷款利率(现为 4.7%)。
亏损的移前和移后扣除
移前扣除期限为 1 年(原为 3 年),移后扣除期限为 9 年(原为无限期)。这一调整的部分原因是为今
后对跨境亏损补偿制度的扩展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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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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