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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审批程序第一步是开发商将名为startnotitie的项目计划书发送到Directie Noordzee(DNZ),DNZ隶属于荷兰交通,公共工程和水管理部。他们返给开发商许可申请的指导书,并公开startnotitie。作为Wbr的申请,开发商在递交风电场建造和交付计划的同时递交EIA(在荷兰即MER)。该申请要获得接受,开发商还必须明确建造地点,这是由于完成风电场建设两个阶段的有限时间。同时开发商还需要通过其它审批(如通过领海的电缆使用许可申请和电缆通过沙丘的许可申请)和获得补贴的协商。

  三、财政支持

  海上风电场金融支持包括财政手段,能源投资补贴EIA和可再生能源发电(MEP)的每kWh补贴。在MEP中,几种可再生能源对它们的非赢利区间(unprofitable top,生产成本和市场预期价格之间的差值)进行补贴,非赢利区间由研究机构计算得出。对于海上风电,2006年MEP补贴设定为0.097欧元/kWh。

  2005年5月,海上风电场MEP补贴在未来6个月规定为0,现在补贴为0规定又开始执行了,这是由于在建的两个风电场在2010年前会给予其它风电场足够的经验。2006年11月29日,海上风电场MEP补贴被不确定的规定为0,这是由于2010年可再生能源占总发电量9%的目标已经达到,因此大型生物燃料和海上风电项目不再获得MEP支持。

  四、并网

  五、效果

  荷兰已建海上风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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