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在2006年连续第4年成为欧盟中仅次于德国的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主要外资来源地。据荷兰统计局数据,2006年双边贸易额达329.8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68%。在投资方面,截至2007年初,荷兰对华直接投资项目1949个,合同利用外资总额超过13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约80亿美元。继诸如壳牌、联合利华、ING银行等荷兰大型企业在中国市场投资并取得丰硕回报后,荷兰中小企业对华经贸合作积极性亦越来越高。
在对华直接投资方面,荷兰中小企业将成为主力军。据荷兰皇家中小企业家协会主席鲁伊科﹒赫曼斯(Hermans)介绍,目前,大约有五万家中小企业和中国有贸易往来。但由于对华出口手续繁琐等原因,荷兰中小企业转而对直接投资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
为促进荷兰企业对华投资,荷兰政府加强了在华的机构建设。荷兰前贸易大臣范赫尼普女士在2005年访华期间正式启动了其驻华使馆内的科技办公室、荷兰经济部外商投资局在上海的办事处及荷兰观光局在北京的办事处等。另一重大标志性事件是,中断多年的中荷经济贸易混合委员会也将于2007年9月份正式恢复。
与此同时,荷兰亦十分欢迎中国中小企业到该国投资。历史上,荷兰是亚洲中小企业钟爱的“欧洲总部”。多年前,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中小企业起步发展时多选择荷兰作为欧洲总部所在地,原因是荷兰拥有受过高教育的劳动力,且地理优越,交通运输发达,最重要的是政策稳定,给企业发展可预计的将来。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中小企业相继通过荷兰拓展了欧洲市场。尽管现在中国企业到荷兰输出服务居多,设厂生产的还很少,但相信不久的将来荷兰也将成为中国中小生产型企业拓展欧洲市场的重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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