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我国与荷兰双边经贸关系快速增长的丰收年。双边经贸合作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较2006年有很大提升。其主要表现在:
1、双方政府对发展双边经贸关系给予高度重视,为双边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去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对荷兰的成功访问,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向农业、科技、旅游等更多的领域发展。去年7月,荷兰经济部亨斯科克外贸大臣率领大型企业家代表团访问我国,成为其上任后出访的第一个非欧盟国家。访问期间,亨斯科克外贸大臣除与商务部薄熙来部长举行会谈外,还分别在北京、上海、大连举办了经贸研讨洽谈会,签订了数份经贸协议或合同。此访进一步加深了双方对各自产业和需求的了解。
2、双方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去年,中荷中断了13年的两国政府间经贸混委会机制得以恢复。9月,双方在海牙成功举行了两国经贸混委会第13届例会。会上,商务部于广洲副部长与亨斯科克外贸大臣举行了内容丰富且又十分务实的会谈,双方达成了9项共识,签署了4项协议。会议的圆满成功,为双边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除政府间经贸混委会外,双方相关政府部委和地方政府也建立了对口磋商或合作机制。
3、双边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去年我国与荷兰双边贸易额为463.4亿美元,较2006年增长34.3%。双边贸易额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我出口414.1亿美元,增长34.2%,我进口49.3亿美元,增长35.0%。荷兰作为我国在欧盟内第二大贸易伙伴的地位更加巩固。
4、双方除贸易外的其他领域的经贸合作不断深化。两国在科技、农业、环保、建筑、旅游等领域合作前景十分广阔。双方双向投资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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