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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说来,除了要提供外汇情况报告以外,外国投资者在荷兰投资不受其他限制,外资企业中不一定非要有荷资介入,外国公司的业务活动,公司地址和房地产所有权也不受任何限制。企业中可以雇佣外国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只要受雇人员符合入境要求,荷兰政府即向他们发放工作和居住许可。欧盟成员国居民在荷兰工作不需要取得工作许可。

    荷兰政府通过许多金融的刺激手段对投资者进行支持,在荷兰投资的公司可以根据投资的不同领域和地域获得赠予或津贴。对能够在某些地区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项目设有补贴资金,并根据投资的具体地点决定补贴的数额。荷兰政府对那些旨在使产品升级换代,改进加工工艺和提高服务水平的,并需要企业承担较大技术和经济风险的投资项目提供技术发展信贷,这类贷款的偿还取决于项目的成功与否,一旦项目失败,贷款即转为赠予。此外,荷兰政府还对科研革新项目、节能和环境保护项目及就业培训项目给予不同形式的津贴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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