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2003年荷政局稳定。1月22日,举行立法选举,基民盟再次成为议会第一大党。2月至4月,基民盟与工党举行组阁谈判未果。5月27日,基民盟联合自由党和六六民主党组成新一届政府,鲍肯内德连任首相。联合政府着重就选举制度、治安和非法移民问题采取实质性步骤,经济上进一步采取紧缩财政政策。三党合作总体顺利。
【宪法】1814年3月29日颁布。1848年修改宪法,规定荷兰是世袭君主立宪王国。立法权属国王和议会,行政权属国王和内阁。还规定了议会的具体职权及组成。枢密院为最高国务协商机构,主席为女王本人,其他成员由女王任命。
【议会】由一院和二院组成。二院拥有立法权;一院有权同意或拒绝批准法案,但不能提出或修改法案。一院共有议员75名,由省议会间接选举产生;二院共有议员150名,按比例代表制通过直接普选产生。两院议员任期均为4年,但改选不在同一年进行。本届议会一院于2003年5月产生,二院于2003年1月大选后产生(2002年5月大选后不久,因政府总辞职导致再次举行立法选举)。现任一院议长为布克(TimmermanBuck,基民盟),二院议长为维斯赫拉斯(FWeisglas,自由党)。2003年1月大选后二院席位分配如下:
【行政区划】全国划分为12个省,省下设489个市镇(2003年)。
【司法机构】全国设62个基层法院(市镇法院),19个中级法院(地区法院),5个上诉法院和1个最高法院。此外还设有军事法庭、行政法庭等若干特别法庭。
【政党】荷目前6个主要政党分别为:基督教民主联盟、工党、自由党、六六民主党、绿色左翼联盟、弗杜恩党。荷政党实行领导人负责制,党主席专职日常的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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