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规定
英国没有指导或限制外商投资的专门法律。外商或外资控股公司从法律意义上讲与英资公司享有同等待遇,它们在英国可从事多种形式的经济活动。但是,某些为政府所有或由政府机构控制的产业例外,包括运输及能源方面的某些产业。
外国及英国投资者必须同样遵循有关垄断与合并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如收购任何大型或经济上有重要影响的英国企业,必须获得政府批准。
银行与保险公司在英国开业之前,必须获得金融服务局政府的批准。
国民参与的要求
任何经济行业都没有只限于英国国民参与的规定,也没有关于英国国民持有多数股或持有一定比例股等方面的要求,但在诸如国防领域,对外国公司与英国公司均有限制。
从理论上讲,经理人员必须是英国国民。但实际上,外国公司若能证明在英国国民中无法找到拥有某种技能或经验的人选,该公司可为其外籍经理申请工作许可。
房地产收购
除了少数情况外,对房地产业的外资所有权无任何限制。可以通过多种途徒径收购或占有房地产,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收购、长期租约、短期租约或许可证等。个人、受托人及公司都可获得房地产的产权。
房地产权益所有者在使用及开发土地或建筑物时受到一系列限制,包括:
--房地产的合法所有者可能会施加某些限制,例如在出租时对土地的使用方式附加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条款。
--公共卫生立法条例对改建或兴建建筑设施的方式有相关规定。
地点限制
只要获得必要的施工和规划许可,企业可设在国内任何地区。
外汇管制
不存在任何影响出入境投资(直接或联合投资)、收入及资本的汇出、持有外币帐户以及贸易结算等方面的外汇管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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