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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 最高司法机关为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最高法院由院长和19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最高行政法院由院长和20名法官组成,负责审理政府机构和省、市(县)机构的行政案件。起诉机关是各级检察院。另设有国家法律监察官,有权出席内阁会议,监督总统、内阁和政府各部门的决定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院长、法官以及最高检察长均由总统任命。最高法院院长雷夫·塞翁(Leif Sevon),2002年就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长贝卡·哈尔贝格(Pekka Hallberg),1993年就任;最高检察长马蒂·库西麦基(Matti Kuusimaki),1997年就任;国家法律监察官帕沃·尼古拉(Paavo Nikula),1998年就任。议会法律监察官丽塔-莱娜·鲍尼欧(Riitta-Leena PAUNIO),2003年就任。

政党】 芬兰是一个多党制国家,在2003年3 月议会选举中注册的政党有21个,主要政党是中间党、社民党和联合党。

(1)芬兰中间党(Centre Party of Finland):执政党,1906年成立。曾先后称农村居民联盟、农民联盟和中间力量,1988年6月改为现名。党员约20万人。二次大战后一直入阁。1987年 3月议会选举后被排斥在政府之外。1991年3月议会选举获胜,以第一大党资格组阁。1995年3月议会选举失利,但仍为议会第二大党。2003年议会大选再次获胜,重新以第一大党资格组阁。主张维护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对外主张裁军、缓和。主席马蒂·万哈宁(Matti Vanhanen,2003年10月当选)。

(2)芬兰社会民主党( The Finnish Social Democratic Party):执政党,1899年成立,原名芬兰工人党,议会第二大党,党员5.9万人。曾多次执政,2003年3月议会选举后与中间党和瑞典族人民党组成多党联合政府。倡导民主、自由,主张向经济民主化发展,实行适应经济发展的社会变革,建立民主社会主义。在国际上积极从事争取维和、裁军活动。主席帕沃·利波宁(Paavo Lipponen, 1993年6月首次当选,至2002年两次连任)。

(3)瑞典族人民党(The Swedish People's Party):执政党,1906年成立。由芬兰的瑞典族人组成,党员3 万余人。对内维护瑞典族居民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对外支持芬官方外交政策。2003年议会大选后同中间党和社民党继续联合执政。主席扬-埃里克·埃内斯塔姆(Jan-Erik Enestam,1998年当选)。

(4)民族联合党(The National Coalition Party):简称联合党,在野党,1918年成立。议会第三大党,党员约7 万人。主要代表资产阶级利益,主张同西方保持紧密的经济、政治关系。1987年起连续三届执政,2003年议会大选中失败,成为在野党。主席维莱·伊泰莱(Ville Itala,2001年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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