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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政策简介
日期:2008-10-02 23:48

  1、法人所得税
  对捷法人实体全球收入及外籍法人机构在捷的营业收入征收法人所得税。
  根据捷会计法案及捷会计标准计算税基,其中对于自2004年1月1日起法人所得税税率将从现行的31%下调到28%。

  2、自然人所得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对月收入在91000克朗(约合3033美元)以上的自然人所得税从目前的32%提高到35%。这一税率只限定在自2003年1月1日起的三年内施行。对此项税率的改革,捷总理什皮德拉向新闻媒体解释,这是为捷灾后重建增加预算而制定的特别政策。这一新增税收措施可使捷政府多收入15亿克朗(5000万美元)。

  3、这次税收改革还新增加了夫妻共同收入所得税,即夫妻不用分别缴纳各自原有收入税率级别的自然人所得税,而是交纳两份夫妻“平均收入”税率级别的所得税。(注:捷自然人所得税率按工资收入的不同分为五个级别,从低至高依次为15%、20%、25%、32%和即将实行的35%)这一做法可使夫妻收入有较大差别的家庭,每月节省出一部分开支。该税收将从2004年1月1日起实行。

  4、增值税和消费税
  2003年1月1日食品和服务类的增值税率将从现行的5%增加到7%,其中服务类包括咨询、法律、财会金融、电讯、邮政等行业;其他一般性消费品的增值税率则将会从现行的22%降低到21%。
  自2003年1月1日起烟的消费税从40%提高到44%,同时酒的消费税率也将提高。
  自2004年1月1日起将提高汽油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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