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证
1.商业发票、提货单、船运公司出口申明
2.动植检证明
3.原产地证明
二、标签
产品必须贴或附有捷克语标签,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原产国,必要时还应有使用说明内容。对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纺织品等产品还应标明成分。
三、自由贸易区
共有11个自由贸易区,允许原材料、半成品等免关税、增值税进入,再出口时同样免税。
四、短期入境
1.对展示用样品免税。
2.短期入境商品在境内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如商品被再出口,则每月征收商品总值的3%,但最多不超过相应的关税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