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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委会近日通过了2006-2008年度新普惠制方案建议稿,该方案即将提交给部长理事会、欧洲议会、经社委员会和成员国讨论通过,明年7月1日起施行。
新普惠制的主要特点:
一. 三种普惠制类型:
(1) 一般普惠制: 敏感商品3.5%关税优惠,非敏感商品零关税;
(2) 除武器之外的所有商品”(Everything but Arms): 50个最不发达国家对欧盟的出口,除武器之外,其他商品一律零关税、零配额。
(3) 特殊普惠制(GSP+): 对弱小国家, 如果它们达到可持续发展和良政的一些新的标准,则这些国家7200类商品对欧出口享受零关税。
二.本普惠制方案一经批准施行3年内不做任何调整,包括毕业制度。
三. 产品毕业标准: 当某国一种类别商品对欧盟出口超过欧盟同类商品进口总量的15%,纺织品门槛是12.5%,则该国该类商品毕业。
四. 更加灵活的原产地规则: 加强地区累计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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