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ENGLISH - FRANGAIS
加为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 中欧协会 | 工作动态 | 走进欧洲 | 电子商务 | 商 务 桥 | 文化交流 | 中欧资讯 | 资料室 | 邮 箱  
   
Discover the EU
    欧盟
    法国
    塞浦路斯
    捷克共和国
    爱沙尼亚
    匈牙利
    拉脱维亚
    立陶宛
    马耳他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罗马尼亚
    保加利亚
    俄罗斯
    波兰
    瑞典
    德国
    意大利
    比利时
    荷兰
    卢森堡
    丹麦
    爱尔兰
    英国
    希腊
    西班牙
    葡萄牙
    奥地利
    芬兰
    瑞士

In the spotlight
   欧盟指南    生活    学习    旅游    投资指南    欧盟投资环境    通关指南    预警信息
     欧盟指南
欧盟如何实施它的外交关系
日期:2007-08-25 19:08     点击:
  
        自20世纪50年代诞生以来,欧盟通过共同的贸易政策、发展援助,以及与各国或地区组织签署的正式贸易合作协议发展同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

        欧盟在世界范围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始于20世纪70年代。自1993年起,按照《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欧盟开始制定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SFP),以确保当联盟的共同利益受到威胁时采取联合行动。由于欧盟追求的是促进和维护世界稳定,防御成为其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打击恐怖主义、跨国犯罪、毒品走私、非法移民,以及诸如环境等全球性问题上,欧盟也同世界其他各国和国际组织保持着密切的合作。

        欧盟的共同贸易政策在两个层面上发挥着作用。第一,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内,欧盟积极地参与全球多边贸易体系规则的制定。第二,欧盟同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性国家组织就双边贸易协议举行谈判。

        发展援助和合作最初集中在非洲,后于20世纪70年代扩展到亚洲、拉丁美洲和东南地中海国家,其根本目的在于支持伙伴国家的可持续增长与发展,以便他们运用这些资源应对和消除贫困。欧盟对伙伴的支持一向不遗余力,并鼓励他们走向成功和繁荣。

        不仅限于贸易和援助
        欧盟与其全球伙伴之间的协议并不仅仅限于贸易和传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还涉及经济和其他领域的改革,以及对基础设施、卫生和教育项目的支持。这些协议还提供了一个政治对话框架,并包含一个特殊条款,即如果伙伴国违背人权,那么欧盟将有权延缓或停止彼此间的贸易或援助。此外,自2003 年起,欧盟决定在所有的新协议上增加一个条款,即伙伴国必须承诺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

        欧盟必须确保其外交政策在各个方面都能够协调一致,并传递十分明确的信息。为此,欧盟于1999年任命了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2004年6月,欧盟领导人原则上同意设置欧盟外交部长。这也是《欧盟宪法条约》的新安排之一。

Quick links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欧盟友好协会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


中国东盟友好协会


中国阿盟友好协会


中韩友好协会


欧盟代表团


欧盟研究中心项目


阿拉伯信息交流中心

 

Copyright © 2004 ceu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欧盟协会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50181号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04365号
服务电话:(+8610) 6506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