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规则是多边的,但贸易本身却是双边的——买方和卖方,出口商和进口商。这也正是欧盟与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大量双边贸易协议的原因。自2004年欧盟从15个成员国扩大到25个之后,它在全球的贸易伙伴角色更为突出,对东欧和地中海盆地国家的影响尤为明显。
欧盟的贸易政策与其发展政策紧密相连。通过这两大政策,欧盟承担起帮助发展中国家战胜贫困、融入全球经济的责任。
长期以来,贸易在推动贫困国家经济发展,提高其生产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早在1971年,在“普遍优惠制(GSP)”下,欧盟就开始为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货物降低或取消关税和配额。另外,根据2001年发起的“除武器外全部免税”的倡议,欧盟免去了世界上49个最不发达国家除武器外其他所有商品进入欧盟市场的关税。
欧盟与其位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ACP集团)的78个伙伴建立的特殊贸易和援助关系可追溯到1975年。这被誉为是发达国家援助发展中国家的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