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内莉•克勒斯致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商务部部长和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对中国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反垄断法》表示祝贺。
内莉•克勒斯委员说:“今天起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是中国经济向前发展的重要一步。我为中国政府对于制定这项法律所作的努力初有成效而感到高兴。展望未来,实现透明而无歧视的竞争环境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又将使中国经济和中国的消费者受益。我想告诉中国,欧盟随时愿意在这个重要领域加强合作。”
《反垄断法》的实施标志着新近组建的负责竞争事务的政府机构开始协调行动。有关反垄断及兼并监管的具体实施指导方针还有待出台。这些规定将有望为在中国市场经营的公司提供明确的信息和可预见性。
《反垄断法》还规定将组建反垄断委员会,来协调各个执行机关之间政策的制定。
欧盟自2003年起和中国在竞争法方面进行合作,为中国政府提供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支持。
欧盟将继续密切关注《反垄断法》的实施,并将与反垄断委员会及各反垄断执行机构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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