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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的性质

  节日从形成之日起便大体具备了特有的性质。节日由于性质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单一性质节日和综合性质节日两种。

  单一性质的节日是由某个节日活动的单一目的所决定的。比如二十四节气中的绝大多数节日在长期发展中始终是为了某种农事活动目的而存在的。所以,除了像清明节在传承中已经扩展了节日活动范围而具有其他目的之外,其余的节日几乎都是单一性质的节日。再者某些宗教节日渗入民间,成为教民广泛庆祝祀的节日后,仍旧保持了它的宗教信仰的目的,也具有单一性质。如云南西双版纳傣族佛教徒过的关门节(“奥瓦萨”)与开门节(“豪瓦萨”),完全属于小乘佛教的净居把斋活动,民间听经、献奉物币,都充满了佛教敬佛色彩,可见节日具有十分明显的单一性质。

  综合性质的节日,是由某个节日活动的多种目的所决定的。这些活动的多种目的往往是在节日发展中不断复合汇聚而成的。例如前面提到过的,清明节的发展,由单纯的农事性质发展成为与寒食节的祭祀、扫墓以及郊游踏青汇合的综合性质。又如端午节,在发展中形成了祛邪驱瘟的祈禳性质、为屈原投汩罗江举行招魂祭江的纪念与祭奠性质,以及龙舟竞渡、射柳、马球等竞技游艺性质的综合性大节。

  最有代表性的综合性质的节日当属各民族共同庆祝的新年。在我国大多数地区和民族都把阴历正月初一作为新年之始。过年的庆祝活动在发展中具有连续性,往往从头一年的腊月一直延续到新年整个正月。过年的节日性质是由喜庆一年丰收、祭礼神佛、祭奠祖先、除旧迎新、迎喜接福、合家团聚、文化娱乐等多样性、多层次、多方面的活动所定,集喜庆仪礼、祭礼习俗、节日服饰、饮食习俗、游艺竞技习俗人、乡里社交习俗等融为一体,丰富多彩,成为展示民间百俗的综合性大节。我国傣族过新年是按照傣族历岁时,在公历四月中旬的三至五天内举行的大节日,傣语称“厚南”,是从小乘佛教传统节日发展而来。傣族新年俗称“泼水节”,前两天为辞旧活动,最后一日迎新。节日圩集上人头攒动,十分热闹,成为傣族最富于综合性的民族大节日。同样,藏族地区过藏历新年也具有综合性质,藏胞用糖果、青稞酒、酥油茶等供品神佛,家人互相祝吉祥如意,家家献上“切玛尔”供礼,向客人祝福,亲朋往来互献哈达;野游、歌舞、竞技;共祈丰收、兴旺。

  节日的两种不同性质大体上决定了节日活动的规模及范围。一般说来,单一性质的节日活动规模较小,综合性质节日活动规模较大。显而易见,单一性质的节日活动方式也较为单纯,综合性质的节日活动方式也较为繁复多样,节前的准备与节后的余温都在节日活动中占有相当的位置。单一性质的节日活动范围过于狭小,即使是全民性的单纯农事日,其活动往往只限于一家一户的范围,不一定形成民间乡村城镇群众活动;而单纯宗教性节日也往往只限于教徒教民范围。也只有当全民族过宗教信仰节日时,这种单一性质节日才有可能形成大范围的节日。综合性质的节日,往往以其综合特点形成了活动范围十分广阔的重大节日。像上述各族过新年及过端午节、中秋节,都可视为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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