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地方政府合作武汉宣言
添加日期: 2007-09-05

  中国文化年和法国文化年先后成功举办,是中法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深入发展和两国人民的信任、理解和友谊不断加强的反映。

  两国领导人频繁会晤,旨在使业已建立的中法伙伴关系延伸到各个领域。基于这个原因,双方决定举办“首届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层论坛”。

  意识到这次活动在两国关系史上的重要性,2005年10月27日至28日,中法地方政府负责人日聚首中国湖北省武汉市,共同探讨两国城市和地方政府之间开展合作的潜力。这一举动体现了两国中央政府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合作以充实双方战略伙伴关系的共同愿望。

  通过彼此交流,中法两国的城市和地方政府一致表示,要致力于促进人民之间的理解和友谊,以适合自身需要的发展模式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的共同进步。论坛期间,中法双方代表在全体会议以及专题论坛上进行了内容丰富、深入和诚挚的交流,达成了以下主要成果:

  一、中法两国虽然社会制度、文化传统不同,但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和挑战。地方政府间的合作领域广阔,这种合作应以共识为基础,内容应包括双方为了共同发展而愿意互相加深理解,交流经验,为开展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具体合作项目创造条件。在地方政府合作这个领域内,合作的方式是核心和关键,它应既能充分发挥每个地方政府的创造力,又严谨、高效。

  二、可持续发展是地方政府合作的核心,其目标是构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关系。技术革新与社会行为革新是实现上述目标的两大支柱。这种变革对自然资源造成的影响将相对较小。

  三、从现在起就要设计未来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城市紧密联系在一起。中法城市间的合作应建立在以实现尊重民意,满足人民需求的项目的基础上。城市整体发展战略应不断完善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规则与立法。

  四、中法两国的城市都在追求可持续发展,协调经济发展(避免交通拥堵)、社会和谐(使包括没有私人轿车的所有人自由出行)以及环境保护(日益严重的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危害)之间的关系。发展替代单独使用轿车的出行方式(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已变得越来越重要。坚持公交优先战略要引导交通建设、规划交通管理、建立公益性与市场化协调机制、协调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关系、提高智能交通管理能力和市民的公共交通意识。

  在取得上述共识的基础上,我们共同倡议:

  一、轮流在中法两国不定期召开“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层论坛”,总结两国地方政府合作的成果和为改善双方交流所提出的新建议。

  二、设立“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层论坛”协调委员会,负责与各自中央政府沟通,并在以下方面协助两国地方政府开展合作:

  1、确定合作领域(主题及合作伙伴)

  2、提供中法合作伙伴开展交流的信息。

  3、寻找特别合作项目的伙伴

  4、推介中法合作的相关参与者

  5、宣传合作项目的成果。

  三、委托“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层论坛”协调委员会筹备在法国召开的第二届“中法地方政府高层论坛”,并寄希望于该机构为在进一步增强符合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法地方政府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2005-10-28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