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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代表团考察德国环保工作
 

应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以下简称赛会)的邀请,全国友协冯佐库副会长率地方人大环保考察团一行8人于62878对德国进行访问。此访属我会与赛会合作框架中的定期议员交流项目,主题是了解德、奥环境保护、气候保护和能源效率政策,重点是考察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和节能建筑先进技术。

代表团由来自吉林、黑龙江、青海、甘肃和江西的省市级人大中主管环保、城建和法制的厅局级干部组成。在德期间,该团拜会了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和安全部(以下简称环保部)、联邦交通、住房与城市发展部(以下简称交通部)、格尔利茨市城市规划与建筑管理局、德累斯顿市环保局、巴伐利亚州企业协会等单位,听取了有关负责人就德国环境政策、可持续的城市规划与发展、能源效率与气候保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融资方式等所作的专题报告。代表团还实地参观了柏林和德累斯顿预制板建筑小区的节能改造项目。

此访加强了中德在人大层面的了解与沟通,较全面、系统地了解了德在环保和建筑节能方面取得的进展与经验。主要收获如下:

一、德国的环保也经历了一个从亡羊补牢到防微杜渐的过程,在气候保护上注重使用市场杠杆调节并调动企业的环保积极性

德国的环保工作并不是一帆风顺。早在1935年德国就颁布了《自然保护法》,但真正关注环境还是二战以后。德国很多城市在二战中被炸成废墟,物质短缺和生活窘困使德国人把发展经济视为第一要务。但随着五、六十年代经济奇迹的结束,人民不得不面对环境恶化这一问题,当时污染严重的莱茵河水和鲁尔工业区的恶劣空气都为人们敲响了警钟。从七十年代开始,德国进入环保立法的密集期。1972年、1974年和1976年,德国分别颁布了《垃圾处理法》、《控制大气排放法》和《控制水污染防治法》,为环保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德国的环境政策有3个原则:一、预防原则(制订环境政策时做到防微杜渐,尽可能的避免污染);二、肇事原则(谁污染谁治理谁负责);三、合作原则(政府、企业、公民和社会团体应在环保上通力合作,并强调全民的环保意识与责任)。此外,德国目前还大力主张“植入式生产”,既在生产环节做到环保,从源头杜绝污染,并且把环保的理念与生产过程和产品联系起来。

德国的气候保护工作也经历了一个认识的过程。特别是2002年的大洪水使气候保护变得尤为紧迫起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德国气候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德国企业都有减排的指标,在碳交易市场上也很活跃,因此德国注重用价格因素和市场杠杆去调解并促使企业使用和研发环保技术以减低成本。

在巴伐利亚州企业协会,我们看到一份由巴州政府和企业共同签署的《巴伐利亚州环境盟约》。只有那些能够执行比现行法律更为苛刻的环保标准的企业才有资格加入这个盟约。企业可以在行政管理和收费上得到一定的简化和优惠,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盟约的标志(Logo)。德国的消费者环保意识很强,盟约标志在市场上无疑可以产生一种“品牌效应”,从而使加入盟约的企业间接获利,这也是通过市场手段鼓励并发展环保的措施之一。

综上不难看出,环境和气候保护在德国不单单是一个“生态”命题,更是一个“经济”命题。德国的环保已成功跨越了治理污染的简单模式,而进入了环保和经济相辅相成并相互作用的新时期。

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成为德国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在新世纪大打“绿色产业”牌

德国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由其交通部主管。其建筑节能改造具有三个特点:

1、          政府大力推动。一方面不断建立和逐步完善建筑节

能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从机关单位入手进行节能改造示范,从上到下的推动改造。我们进行会谈的环保部、交通部办公大楼都已进行完节能改造工程。

2、          国家财政补贴。节能改造费用可按规定申请补贴或

优惠贷款。国家通过复兴信贷银行(KfW,类似我国国家开发银行)给予资金支持,其提供的优惠贷款由政府税收予以补贴。值得指出的是,贷款的利率与节能量挂钩,改造后的建筑能耗越低,利率就越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人们进行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3、          提升公民意识。在节能改造中,德国始终把“人”

放在第一位。这包括广泛对公民进行节能宣传教育,我们在交通部看到了大量制作精美品种繁多的宣传品,从能耗量计算卡、示范工程汇编、环保袋、别针到把节能改造比喻为给建筑戴上一顶保温帽子的宣传帽。公民可以随意领取并获得关于节能改造的正确、详细且实用的信息。此外,在进行节能改造前,施工单位还与居民进行沟通,征求他们对改造方案的意见,以获得其对改造项目的认同感。

德国大规模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其经济发展战略密不可分的。德国环保部环境与能源司副司长坦言,德国对环保节能技术研发的初衷并不是出于对环境或气候的保护,而是为了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减低企业生产成本,从而摆脱本国经济对产油国的依赖。德国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两次石油危机使其心有余悸,每一次产业结构调整都源于其能源政策的部署。目前大力提倡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仅恰好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拉动了建材、建筑业的发展,保障了劳动力市场,更促使了企业对新型环保节能技术和设备的不断研发。访德期间,我们能强烈的感受到德国全国上下正致力于将其环保节能技术优势转化为本国在21世纪经济增长的“发动机”。

三、德国在环保、气候保护和建筑节能方面对中国的态度

在德国参观考察过程中,代表团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希望中国不要犯德国犯过的错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重视环保和节能。德国环保部专家曾直言目前中国的环保水平大概处于德国7080年代的水平,既刚刚开始完善法律但贯彻落实不足的阶段。

德国各级政府一致强调环境污染不分国界,气候保护需加强国际合作。此访中所接触到的政治经济界人士承认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赞赏中国的发展速度,但希望中国在发展的同时承担更多环境保护和气候保护的国际责任。

此外,由于德国已进入环保、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应用繁荣期,所以该领域的技术和产品输出将成为德国未来对华合作的重点。德国环保部和交通部也多次强调重视德中在可再生能源技术方面的合作。

四、考察结果对中国节能减排工作的启示

经过考察和对比,代表团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我国还与德存在较大差距:

1、                       虽然我国目前已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环保和节能

法律法规,但立法与执行脱钩的现象严重,奖惩制度上也还存在着较大弊端;

2、                       经过多年的宣传,公民和企业的环保节能意识虽

有大幅提高,但仍缺乏“从小事做起”的精神,大多数人还抱有“先发展后环保”、“环保和节能改造的前期投入是不经济的”等思想,这方面亟需解决的是观念更新的问题;

3、                       中国的建筑材料行业等并不落后于发达国家,但

在设计理念和建筑工艺和质量上差距明显,特别是缺乏高素质的、经过专业培训的产业工人;

4、                       目前我国还处于节能改造的“破冰期”,我国建

筑存量大,改造任务艰巨,但潜力巨大,政府在节能改造方面还应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特别是我国北方地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高能耗小区比比皆是,当地气候条件与德国相似,因此德国特别是原东德地区对其预制板建筑大规模的节能改造项目对我国很有借鉴意义。

5、                       在全世界遭受经济危机的时刻,能源问题业已成

为掌握经济发展的命脉。我国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挑战,我们应当清楚而严肃的认识到,以劳动密集型产业拉动的经济增长难以为继,经济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将是必然的趋势,因此我们在这一关键的时候决不能错失机遇,否则将在21世纪的竞赛中再次与西方发达国家拉大距离。


代表团考察德国德累斯顿芳草社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代表团拜会德国联邦议院德中友好小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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